离婚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双方没有就财产分割达到一致意见,或者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起诉离婚,财产分割,首先是一方提出诉讼请求提交起诉状等诉讼材料。
法院认为,如果符合受理的条件,就会予以受理,受理之后会通知双方调解或者是开庭,双方进行辩论,举证,质证等等,最后法院作出判决或者是出具调解书。
具体流程为:
1、写好起诉书,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2、按时提供相关证据;
3、按照法院通知准时出庭应诉;
4、法院判决。如果对于判决不服在上诉期内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