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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

江苏省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2-29 15:09:37 已帮助16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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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大家应该知道了公司法人挪用专款200万什么罪吧,公司法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构成挪用资金罪。像挪用200万的话,应该是数额特别巨大,在量刑上面,法院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进行选择。对于这类犯罪的认定,挪用时间是很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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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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