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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债权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债权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2-25 09:17:09 已帮助29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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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程序

合伙企业解散,就是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合伙企业解散后,必须经过清算程序,了结合伙事务。

1.合伙企业解散要有有解散的事由。

2.成立清算组。

3.由清算组负责合伙企业的清算事务。

4.清算组将合伙企业财产顺序清偿

5.解散。

6.由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报告。

7.办理工商注销。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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