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规定次数。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移送管辖的移送次数限制是一次,法院在拿到起诉材料后,先看自己是否有管辖的权利。如本身不具备管辖权则可以移送到其它法院,接受移送案件的法院经过审查,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不能再次移送,只能向上级法院提出要求,请求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的次数最多是一次,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移送给其它法院,移送管辖手续办理后,原告要到新的法院参加庭审。移送管辖只能使用一次,如果新法院在管辖上也存在问题,就应该请上级法院确定管辖地。
管辖权异议是可以再次移送的,但需要由司法机关对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再次移送管辖,因为涉及到不具备管辖权情况下,是必须要进行移送管辖处理的。
对于管辖权异议是否能够提起两次,一般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时候法院会同意进行提出两次。有时候法院也会对当事人提出的第二次管辖权异议进行驳回。如果第二次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话,很有可能就会将该案移交至上级人民法院。
在民事诉讼法当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案件可以移送管辖的次数,只规定了案件移送管辖的条件是本院受理该案之后认为不具有管辖权,然后接受移送的法院不能随便再将该案进行移送。实际操作中,案件移送管辖的次数最多不会超过两次的。
刑诉中移送管辖一般对于移送的次数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案件在进行移送的时候就需要慎得有管辖权法院的同意,而且须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这样的移送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和受理。
在我国相关的案件在人民法院进行办理时,案件的移送管辖没有规定次数,但是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法律规定这类案件的移送管辖是根据这类案件的具体规定办理的,不属于自身办理的案件,应向这类案件管辖的人民法院进行移交。
变更诉讼请求导致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很多次,但是一般情况下因为变更诉讼请求这样的原因所导致管辖权进行转移的时候,一次性就可以移送到位的,无需再次进行变更,所以现实司法审判当中也没有遇到过很多次的情况,这一点需要了解。
不合法。依职权移送管辖属于主动移送关系,也就是说办案的法院在经过审核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因此讲案件移送到别的法院受理,但是受理的法院如果发现自己也没有管辖权限就应当将案件交由上级法院由其指定而不能再次移送。
移送管辖一次后再移送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移送管辖只能够适用一次,不能够按照职权在职的的进行移送,否则的话很有可能导致案件无法办理,一直处于在移送的状态当中。
移送管辖的移送次数限制是一次,法院在拿到起诉材料后,先看自己是否有管辖的权利。如本身不具备管辖权则可以移送到其它法院,接受移送案件的法院经过审查,不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不能再次移送,只能向上级法院提出要求,请求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的次数最多是一次,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对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移送给其它法院,移送管辖手续办理后,原告要到新的法院参加庭审。移送管辖只能使用一次,如果新法院在管辖上也存在问题,就应该请上级法院确定管辖地。
管辖权异议是可以再次移送的,但需要由司法机关对管辖权异议的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并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再次移送管辖,因为涉及到不具备管辖权情况下,是必须要进行移送管辖处理的。
对于管辖权异议是否能够提起两次,一般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有时候法院会同意进行提出两次。有时候法院也会对当事人提出的第二次管辖权异议进行驳回。如果第二次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话,很有可能就会将该案移交至上级人民法院。
在民事诉讼法当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案件可以移送管辖的次数,只规定了案件移送管辖的条件是本院受理该案之后认为不具有管辖权,然后接受移送的法院不能随便再将该案进行移送。实际操作中,案件移送管辖的次数最多不会超过两次的。
刑诉中移送管辖一般对于移送的次数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案件在进行移送的时候就需要慎得有管辖权法院的同意,而且须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这样的移送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和受理。
在我国相关的案件在人民法院进行办理时,案件的移送管辖没有规定次数,但是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法律规定这类案件的移送管辖是根据这类案件的具体规定办理的,不属于自身办理的案件,应向这类案件管辖的人民法院进行移交。
变更诉讼请求导致移送管辖可以移送很多次,但是一般情况下因为变更诉讼请求这样的原因所导致管辖权进行转移的时候,一次性就可以移送到位的,无需再次进行变更,所以现实司法审判当中也没有遇到过很多次的情况,这一点需要了解。
不合法。依职权移送管辖属于主动移送关系,也就是说办案的法院在经过审核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因此讲案件移送到别的法院受理,但是受理的法院如果发现自己也没有管辖权限就应当将案件交由上级法院由其指定而不能再次移送。
移送管辖一次后再移送是不合法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移送管辖只能够适用一次,不能够按照职权在职的的进行移送,否则的话很有可能导致案件无法办理,一直处于在移送的状态当中。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