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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开发协议

合作作品开发协议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2 20:47:04 已帮助260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合作作品如何认定

一、合作创作人之间有共同的思想情感表达方式,即共同创作该作品;

二、合作创作人在创作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作意图,各处的创作成果应当相互照应承接;

三、合作创作人应完全完成合作创作各自承担的内容,即应尽到合作创作的义务和在创作过程中维护共同创作人的权利;

四、不参加创作,只为创作人的合作提供物质条件、咨询、资料搜集、修改意见或抄写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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