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可以约定
试用期,但
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根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用工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
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
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
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