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
不发工资怎样进行维权标准如下: 一、自己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工会、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二、协商不成,速为维权作
证据准备,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力凭证,但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给本案当事人劳动合同,因此,本案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应的
工资表、工资报酬的领取证明、员工的考勤记录表、用人单位胸牌、工友同事的
证人证言等材料来证明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三、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纠察大队投诉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
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一)
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
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践中,很多单位拖欠的工资并不多,若直接提起仲裁,不仅使
劳动仲裁部门的工作更加繁重,同时如果
委托律师还会使劳动者多负担一笔
律师代理费用。因此,在用人单位
拖欠工资较少或案情简单的情况下,笔者建议劳动者直接向劳动纠察大队投诉。 四、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
劳动报酬、
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
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