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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采暖滞纳金

北京采暖滞纳金
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2024-03-05 04:54:11 已帮助31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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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费的滞纳金是否合理
依据天津供热用热条例规定,每年采暖前(9月30日前)可以办理停用业务,如果没有办理就会产生采暖费,同时依据合同约定可能产生滞纳金。 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双方对交费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按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供热采暖费减免优惠。   用热户逾期未交纳供热采暖费的,应当按照供用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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