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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履行,又称完全不履行,是指债务人对自己所负义务根本未履行。具体来讲,是指债务人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致合同履行不能,或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的行为。
行动建议:
1.无证办学,一般的教育机构是归教育局管,职业教育类别的,也有可能是归人力资源与社会保证部门管理。
2.教育培训合同,受教育者或者参培者属于消费者,因此相关问题都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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