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2015年9月份刚毕业参加工作,在深圳市交警大队从事辅警内勤的工作,主要负责协助办理案件和警综系统的录入,当时因为要早点熟悉警综系统,就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录入了系统,以当做练习,当时也是怪自己法律意识真的是淡薄,现在导致用公安内网查我的前科之类信息会出现3宗警综涉案信息,但这3条信息都是没有立案和处罚的,请问我可以通过哪个部门来提出申诉,撤销我这3条信息
协警的工作就是“辅助”警力,是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但是是不具备有行政执法权的。在组织机构性质上,虽然说协警是归属于财政补助性事业单位,但是他们是不一级授权联防队。协警的工作必须是由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的,如果说涉及法律的任务,都是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所以说协警只是一个辅助的作用。在法律上说,协警也是有权利,但是没有权力。也就是和正常公民一样的权利差不多。辅警队伍则是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和指挥的,主要的工作就是社会联防巡逻,其工作职责在保安和正规警察之间,公安机关赋予他基本的执法权,会给辅警配备基本的警械。辅警人员主要是由本地市民组成的,属于义务辅警,很多市民利用业余的时间来参加社会治安工作,还有就是半专业的辅警,会采用合同式的形式成为一种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