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妈妈的一个朋友,介绍我妈认识了一个借款人,借款时吹嘘此人做汽车客运,需要流转资金,并吹嘘此人有数套房产,老公财力雄厚等情况,让此人打了借条,向我妈妈借走5万块现金,并承诺三个月后归还,借款时,我妈的朋友,即介绍人并未当担保人。原因是和我妈关系很好,彼此信任。借款人借走钱后,为如期归还,并恶意拖欠借款长达一年,而后我妈妈将借款人告上当地法院,借款人仍不归还,而后在法院审理案件时,发现此借款人也被其他人告上法庭,此借款人还欠另外一位借款人20余万未归还。此人的20万的借款是在跟我妈妈借款前发生的,即相当于借我妈妈的钱,用于偿还了他人的债务,而后查明,此人的财务状况,并未如我妈妈朋友吹嘘的那样,他们并未从事客运行业,名下也没有房产,还要说明的是,此人借款后,和老公离婚,两夫妻名下的房屋,在借款后卖掉,变卖房屋款项不知去向,现在法院已到强制执行阶段,此借款人逃匿,不知去向,拒不偿还借款。
我们都认为我妈妈被骗了,而介绍人,即我妈妈的朋友,也拒绝偿还借款,原因是未做担保人。
我也上网查了一些信息,此借款可能属于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吹嘘财务状况,隐瞒真相,已然属于诈骗罪,是否可以上诉,追究此借款人刑事责任,我妈妈的朋友,属于中间介绍人,属于明知借款人负债累累,两人伙同将我妈妈的钱,借走,拒不偿还,是否可以一并起诉诈骗罪?
请问各位律师,现在借款人逃匿,强制执行难度加大,追回借款无望,只希望诈骗人能收到法律制裁,请各位律师帮帮我,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还款计划。可以与对方开诚布公的说明,同时也给对方一个缓冲期。但是也有没办法还钱,或者推三阻四赖账,而且也不肯补充提供欠条,对这种人要采取第二种做法了。二、对方的非善意欠债的,应对的方法就是取证,做好起诉准备:1.手机短信——证实有借钱的事借钱后,几次口头催款无果,就可以用短信方式,让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然后把对方的回复短信保存起来,这个就是证据。2.录音录像——多方承认借过钱催款期间,多次给对方打电话并录下通话内容,随后刻录光盘保存。3.证人证言——证实借钱金额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还要赔偿其他损失。三、找债事行专业的调解员进行债务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