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案情。
劳动者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应该在
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向用人单位提出,而不应该在
劳动仲裁申请书中提出。因为
劳动关系的解除,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如果已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在申请书中请求确认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例如未给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存在
拖欠工资等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
工资及
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
月工资)及办理
离职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