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报废了车牌不能卖。车辆报废后,号牌号码由车辆管理所收回,
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后,需要另外选择新的号牌号码。但实践中,有的车辆所有人由于个人喜好、使用方便等原因,希望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号码。为了满足这些群众的需求,公安部交管局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同时,原车主或单位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提出继续使用号牌号码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此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龋为了防止有些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机动车号牌号码,规定申请继续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的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车辆报废前涉及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
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车辆原车主或单位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关于保留原号做了如下说明: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
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2.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3.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如何延缓
车辆报废年限如果机动车
使用年限到了而车况仍然不错,可不可以让其继续“发挥余热”呢?回答是肯定的:经安全性能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的车辆,根据国家规定其使用年限可适当延长报废期限。那么,怎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手续呢?一般来说有三个步骤。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四川省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
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
经办人,也可以是
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