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本人需准备
身份证,
工作证明,
迁户申请书到迁入地派出所
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第二步,
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凡在
长春市内
户口迁移办理其市区购
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
迁移户口的,凭《
房产证》,迁移人员的
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
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
工资单等)到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