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出差突发疾病死亡可以认定
工伤这个问题,回答如下。出差途中突发疾病50个小时死亡,不能
视同工伤。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出差途中突发疾病,可以视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经抢救无效在49小时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三条规定,48小时的起算时间不是按发病时间,是按照
医疗机构初次接诊时间起算。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