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随迁子女成都户口怎么办理流程?1、本区
内迁入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1)申请人及
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
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被申请人《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2、主城他区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
办理户口迁出,开具《
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1)《户口迁移证》;(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等)。3、主城区外城镇居民到我区入户的,应到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再持《准迁证》二联及原籍户口簿回原籍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持《
迁移证》、行政服务中心档案袋、入户地户口簿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办理《准迁证》所需手续如下:(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书面申请;(2)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被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丧偶的需出具派出所死亡注
销户口证明;(4)子女及其配偶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为房主的同意入户证明及子女《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二、父母随迁子女成都户口的条件是什么?凡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农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均可申请投靠子女;离
退休及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内投靠入户不受年龄和身边有无子女的条件限制,但需实际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