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合同的
违约责任有哪些 违约责任是指
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一方或各方利益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弥补利益损失的责任。常见的违约行为有以下几种: (1)
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
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以种种理由拖延履行或拒绝履行,常见的现象有有货不交、
拖欠货款、
转移财产、赖账不还等。 (2)当事人由于一些可以克服的客观条件的影响,没有如期实际
履行合同,而是拖延履行或干脆不履行。如货源紧张造成迟延交货、资金周转不足造成
逾期交货、“三角债”、连环合同形成的相互
债务拖欠。 (3)当事人履行的
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履行标的不当。常见的有产品的品质出现问题,包括质量与要求不符、标准不符、产品有瑕疵等;交付的工程项目验收不合格,保管物损坏,
代理权不明确出现滥用代理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