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女方产假延长至158天。
①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②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③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