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这种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往往都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
虚假的交通事故制造出来的。如果这种交通事故发生,交警部门一旦查出来,或者保险公司在对事故鉴定的过程中发现了,车主都是无法获得
赔偿的,所有的责任都需要责任方承担;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碰瓷带来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的发生,保险公司选择
报警,受害人很可能还会得到公安部门相应的
处罚。 2.“
被保险人(车主)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
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这种保险的是种类是针对第三者受到伤害进行赔偿的,与商业保险中的
三责险的效果是大致相同的。所以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车主一定要引起重视,车主自身的财产受到损失,机动车上的财产受到损失,保险公司都不负责。交强险四个不赔中,这是原则性的,是不会因任何情况而改变的。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往往灾难或者事故的发生,如果没有良好的维护,就容易造成大面积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失,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往往都是不会进行赔付的。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
仲裁或者
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不予赔付”。在对事故进行鉴定的时候,或者因赔偿的金额存在
纠纷的时候,一般会通过仲裁机构或者是
诉讼机构来进行判断,发生的仲裁或者是诉讼的费用,保险公司是没有责任进行赔付的,这点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以上就是交强险四个不赔情况,车主在日常用车过程中要注意规避此类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