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征收专题 > 拆迁补偿分配原则

拆迁补偿分配原则

拆迁补偿分配原则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2-24 15:26:43 已帮助214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拆迁补偿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1、选定代理人签协议


(1)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被拆迁人,由股东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楹庭了解到,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会表决,选出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人行使代表权,代表本企业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工厂和养殖场的企业主亲自签协议,或者指派代理人签协议。


2、用于安置的补偿款


(1)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以后,应将补偿款用于在异地租赁建设房屋、购置设备、聘用新员工等。如果股东们不愿意继续经营,可以召开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和处理。


(2)用于搬迁费用的支出,租赁或购买新的厂房、设备、生产资料、养殖场的动物、雇佣人员的工资


3、股东分配补偿款的原则


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处分公司不动产所得的规定处理,首先看股东有无利润分配的约定,有利润分配约定的,按约定分配利润;无约定的,按照股东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公司的厂房、营业地等被拆迁的,股东在参与补偿款的分配时如果不按照出资额为限进行分割的,就应当按照股东认购的股份进行分割,但是如果是补偿款不能够满足公司的搬迁和安置是需要的,股东就不能分割拆迁补偿款,安置所需的费用应当由公司自己负责。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