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旷工被辞退,工资应按出勤结算,但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职工因为旷工被辞退,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出勤一次性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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