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交通
法规扣分细则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
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
准驾车型不符的
机动车的; 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
机动车驾驶证被
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楚雄市车辆
违章全部的扣分标准一览 车辆违章罚款200元及以上的标准一览: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200 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200 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行驶的 200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以上的 20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未达20%(含)的 50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50%(含)以 1000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的 2000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0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含)的 500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2000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1000
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 200
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拒绝驶离的 200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00 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 200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200 使用伪造、
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