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很简单,根据人民银行和监管要求,理赔款只可以打给
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同意的三者(受害方)。理赔要求申请理赔时必须提供修车发票,全责方不交钱,如何会得到修车发票?所以是全责方到修理厂付钱修车后取得发票,交还受害方。所以暂不涉及不给对方钱的情况。当然极端例子:全责方自己搞到发票理赔,往大了说叫
骗保,往小了说保险公司也不需要承担责任,只要流程合理。三者会说没收到理赔不公平,但是实际上是全责方交的保险金,又不是三者,保险公司对三者事实上不应该有义务。简单说就是你又没交保费,我干嘛管你,你又不是我客户?三者可以找自己保险公司嘛,毕竟你给他交钱了。另外你可以
起诉全责方嘛,毕竟是他撞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