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合同终止:(一)
劳动合同期满的;(二)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
民法院
宣告死亡或者
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
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
劳务关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