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原告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打官司首先应当确定您所涉及的纠纷是否是属于法院的受理范围,不要以为任何争议法院都会受理。比如您的纠纷依法应当先经行政复议,而您未经过行政复议的程序,法院是不受理的。又比如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如果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发生争议后选择仲裁机关解决争端,法院也不会受理此案。再比如,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也必须先经劳动仲裁后法院才会受理。
2、其次应当确定被告是谁。不要以为这是个可笑的问题,相反,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如果没有准确地确定被告,很可能法院会不受理您的诉讼;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也会因此驳回起诉。另一方面,处理一项纠纷可能有多种诉讼方式,也可能有多个被告可供选择,如何正确地选择被告往往涉及到具体案情以及诉讼策略的制定,这是一个诉讼技巧。如果您在这一方面无法判断,最好的办法是请教律师。
3、确定好被告后要有比较充分的证据,才能打赢官司。法院审理案件,是以事实为依据,而认定事实的主要依据就是证据。在一般的诉讼中,原则上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以作为原告,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在没有收集到基本的证据时提起诉讼往往是不明智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先进行诉前的调查举证,然后在定夺是否起诉以及如何进行诉讼。
4、选择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诉讼法,法院受理案件还涉及到管辖权的问题,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等。原则上,如果选择了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会告知您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去提起诉讼。但为了减少您在诉讼中所花费的不必要的精力,最好不要选择错误。在某些类型的案件中,原告可能有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可以选择诉讼,有时这对诉讼会有较大的影响,应当认真考虑。
5、在打官司前应写好诉状。在诉状中,最关键的问题之一就是诉讼请求。如何确定诉讼请求,将决定案件的性质,务必要认真对待。
打官司被告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在接到法院送达的诉状后,您就是被告了。这时应当立即对诉状所及的纠纷内容进行调查,如到法院查阅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
2、慎重地确定应诉策略。轻视的态度是要不得的,缺席不应诉更是等同于任人宰割,法院的缺席判决往往对被告不利。
3、尽早查阅有关法律资料,熟悉诉讼程序,否则在不经意中丧失自己的权利,就吃大亏了。
4、不要就纠纷随意发表意见(尤其是书面意见),因为那可能给您带来败诉或不利的风险。一个好的办法就是请教您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