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你好,律师<br>我家在10多年一次性买断了一个厂房,后来我母亲在厂里种了77棵杨树,后来我的父母亲相断去逝,留有我们姐弟3人,我弟今年上高三,要高考,为了先给他赚学费,我们决定把杨树先卖了,由于父母去逝后我们姐弟三人都在外地工作上学,只有我每年春节回老家过年,所以就委托我去找人卖树,我就找了我的公公帮我联系买树的人,过年后就联系一个买树的,以1万6千元卖掉了杨树,约定由买树人自行砍伐,伐完树后再付款,买树人在约定日期后的第三天,自行找人去我家伐树,但当伐到达27棵人,被派出所人带走,说没有办理砍伐证,我们对森林法这块都不懂,不知伐自家的树要办砍伐证,后来派出所又找了我了解材料,说如果树木超过10立方就触犯法律,要负刑事责任,今天派出所人打电话给我,说伐倒的树超过去10立方,让我先去办理取保候审,然后移交检察院去处理,让我等法院判决,我想知道,我这种行为法院会如何判,是否很严重,是否要找律师。
就目前情况看会经过法院,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法院最终要作出刑事判决.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取保侯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如果需要可以和我们联系:1351256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