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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43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43条
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2024-03-03 08:33:26 已帮助295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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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怎么处罚
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附第三十三条内容: 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违章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第2款、第90条的规定处罚是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通常都是罚200元。 如果已经开出了现场处罚单,那应该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好罚款,否则会有滞纳金的,不过从09年的4月1日起取消了天价滞纳金(滞纳金最多为罚款的本金)。20元以上200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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