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
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
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
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
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
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
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
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
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