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也就是
探望权,两者是相同概念)。是指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约定,或依据人
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 我国《
婚姻法》第38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
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内容有哪些?请看以下几点: (一)
探视的时间 时间可以由双方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成年以后就可以自己决定了。 (二) 探视的方式 包括探望性探视和逗留式探视。探望性探视时间短,方式灵活;逗留式探视,一般时间较长,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视时间内,有探视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上述即为逗留式探视权的具体内容,谢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