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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初犯取保候审

盗窃罪初犯取保候审
盗窃是日常生活中大众最容易遭遇的违法行为之一,相信许多人都经历过被偷盗的行为。很多人也对这种行为表示唾弃,并且希望这种行为得到法律的严惩。下面由律图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2024-02-22 02:29:31 已帮助34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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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取保候审(赣州)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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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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