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规定,重伤的鉴定标准包括: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重伤是指使人体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评
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而且必须经过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损伤程度的鉴定人,应当由持有法医医师资格或具有
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委托、聘请的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担任。 【法律依据】 根据《
刑法》第九十五条,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 (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