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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怎么证明

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怎么证明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5 00:39:40 已帮助16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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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怎么证明
恶意拖欠债务证据有:

(一)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双方当事人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二)担保手续(财产担保或者证人担保等);

(三)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四)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的证明;

(五)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六)还款通知书;

(七)还款付息凭证;

(八)利息计算明细及计算方法;

(九)利息计算的依据;

(十)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行动指导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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