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很高兴给你解答单位怎么
补签劳动合同这个问题,
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补
签合同,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从用工之日起算,也可以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但从用工之后的某个日期起算的,之前的用工阶段是
事实劳动关系,是本单位工作年限,已经实行过
试用期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补签合同的
合同签订日期,为补签当日。 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
工资。未签合同用工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
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未签合同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补办手续,并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但在一些省市,对补签合同二倍工资有特别规定,如
北京市规定从用工之日起补签视为合意,不予支持。 附:北京高院、仲裁委《关于
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 (发布时间:2014年5月7日) 29、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可否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
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可不予支持,但劳动者有
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补签劳动合同,但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对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间相差的时间,依法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宽限期,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可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