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但实际上小编只是简单的提供了一下子女在迁户口的时候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可是您在这里没有说清楚到底是想把子女的户口迁到哪一块的,在昆明主城区允许当事人迁户,但是孩子迁户口所在地的一些条件限制也得先满足了才行的,具体可到迁户所在地的派出所先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