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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抵押权不成立也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3-02 08:12:57 已帮助44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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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是不是呢?
抵押不进行登记,实际上等于未设立抵押。  抵押当事人进行房屋等不动产抵押时,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依据《担保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设立抵押权。且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多个抵押权并存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作为清偿顺序,所以,办理抵押登记在先,可防止他人抢先对该房产进行登记,相对而言将能更好地保障债权得到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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