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和军队给予大学生选取士官的优惠政策主要有5项: 一是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士官。 二是对担任专业技术复杂岗位、胜任本职的大学生士兵,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且符合岗位编制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服现役满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 三是对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与任职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基层分队长、班长、副班长。 四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毕业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
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五是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考入士官学校后,可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班,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的,发给职业技术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后原则上服役至四级军士长,获得技师资格的,优先选取为高级士官。 按照解放军现行士官制度,士兵服现役两年后可以选取为士官,其等级由下至上依次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