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被扣分,同时需要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在现在电子眼密布的交通环境下,车主出门难免“倒霉”被抓拍,电子眼违章相对于现场违章时间还是比较宽松的,要是到了年审时间,违章之后车主都是急迫想要查询到违章以便最快处理,因为根据规定,车辆年审的前提是车辆不能存在交通违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