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应占合同总金额的多大比例 在中介提供的很多关于
房屋买卖合同的
格式条款中,中介通常将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很多人以为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为20%,其实纯属误读。我国的《》中规定了
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一方延迟
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
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会约定一种“
滞纳金”,主要是指延迟履行
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情况,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更高额的违约金,这其实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
合同解除时,违约方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
违约责任。 违约金的执行是否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违约金可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
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国《
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守约方的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对于
二手房合同违约规定违约金的处理,如果合同中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