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区别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是指公民之间或者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借款(通俗讲是指
民间借贷)。现阶段民间借贷非常多,而往往一些
债权人最后无法追回借款的原因都是没有办理
抵押或者
担保,由于房产交易中心对个人之间抵押审核比较严格,所以需要双方之间的
抵押借款合同需要经过公证。 一、
房产抵押民间借贷流程 1.评估:(
抵押人或者
抵押权人需要由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房地产进行评估,出评估报告,看有多少可贷的额度) 2. 抵押公证: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需要到公证机关面签《
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公证。 3.将
房产证、
土地证、经过公证的《抵押贷款合同》、评估报告、
借款人/抵押人的
身份证、结/
离婚证(或
离婚判决书、
离婚调解书、
结婚证明、无婚姻证明)等表示身份、户籍、婚姻关系的各类证明文件提交给房产交易中心审核。 4.房产交易中心受理
抵押登记后,出具受理单,在5-7个工作日出具
他项权证。 5.抵押权人看到他项权证后
放款。 6、还款。 7、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前往房产交易中心解除抵押。 二、准备签约阶段的审核工作: 1、预核实房地
产权利人身份真实性,了解抵押权人、抵押人的户籍信息,抵押房地产之属地市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需要查询房产是否抵押被查封)。 2、审查制作《抵押贷款合同》。 3、如果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一方不能当面办理抵押手续,需要由
公证处出具的委托办理的公证。 三、签约阶段 1、核对并复印借款人/抵押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
户籍证明、户籍本)、结/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结婚证明、无婚姻证明)等表示身份、户籍、婚姻关系的各类文件的原件,对个人
身份信息、户籍关系等进行形式甄别。 2、对于受委托签署《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或《
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或《
保证/
担保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的,还需仔细查看经公证或认证之《委托书》原件,核对抵押房地产坐落、委托事项、有无转委托权限等信息,根据办理抵押登记的经验对
受托人进行善意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