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
五证是否完备。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
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
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
身份证、户口本《
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
契税、
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
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
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代为办理。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
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
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
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
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