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罪的区别:一是从
犯罪构成要件上看:㈠主体不尽一样。两罪虽都是一般主体,即凡已满16周岁、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两罪的主体。但实践中
非法拘禁罪的主体则更多地表现为
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司
法人员
滥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现象。非法拘禁罪的一般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若使用
暴力致人
伤残、死亡的,
犯罪性质则由非法拘禁罪转化成
故意伤害(重伤)罪、
故意杀人罪,根据《
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㈡
主观故意有所不同。两罪虽都表现为故意,但犯意的内容不同,
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是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剥夺人身自由只是实现其
犯罪目的的一种手段,一种重要环节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