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材料
买卖合同如下 甲方: 乙方:台州市×××金属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系环保部门批准允许进口废旧物资的企业,乙方长期从事废旧金属的拆解工作,有良好的业务渠道,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废旧金属以进行拆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优先向乙方出售其进口的废旧金属,销售价格为甲方进口价的 %,且最高不应超过市场均价。具体价格由双方在每票货物进口前商定。 二、考虑到甲方资金不足,且甲方承诺优先供货给乙方,乙方同意如甲方需要,乙方可先行代甲方向外方支付进口费用。甲方应出具书面委托手续,委托乙方代为付款,乙方应及时支付。如甲方未出具书面委托书,乙方无须代为付款。乙方应及时支付余款。 三、甲方承诺如进口货物系委托乙方代为付款,甲方在货物到岸后未依约出售给乙方的,甲方应按每吨 元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四、如乙方在一段时间内不愿购买某批货物或不愿为甲方代付,必须在甲方该批货物进口
合同签订之前或作出付款委托书之前向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时通知而拒绝购买的,甲方可要求实际履行或要求乙方按每吨 元支付违约金。 五、如乙方欲进口的货物因故未成交的,乙方根据《付款委托书》交纳的款项应全额退还甲方。 六、在必要时,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进口过程中的部分事项。 七、甲乙双方应及时对货款进行结算。 八、甲乙双方应遵循国家对废旧物品行业的管理规定。 九、本协议
有效期 年,期满可协议延长。 十、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
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 向甲方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
起诉。 2、提交台州
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本协议
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