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在法院正式开庭之前,没有明令要求,一定要
羁押相关
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不一定必须羁押,
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继续
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根据要求,按时向执行机关报告情况,当接到
法院开庭通知时,按照通知时间及时出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