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
同居关系、
抚养照料关系、家庭
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
反家庭暴力法不是
婚姻家庭法,是社会保护法,
家庭成员以外有着共同生活关系的人之间的
暴力和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具有共性。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
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
暴力行为,参照本
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