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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职务侵占数额6万

福建职务侵占数额6万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3-05 14:51:24 已帮助24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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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6万可以立案吗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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