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情节轻微,没有个人危险性,不致危害社会的被判处
拘役以上三年
有期徒刑以下的
犯罪分子,可以判处
缓刑 不再监狱执行。其基本特征是:判处
刑罚,同时宣告 缓刑 ,但保持在一定期限内执行所
判刑罚的可能性。即如果犯罪分子在人
民法院规定的 缓刑 考验期内没有被查出有
漏罪,也没有发出有新罪,考验期满,撤销 缓刑 ,原判刑期不再执行,如果在 缓刑 考验期内查出有漏罪或者犯有新罪,也应当撤销 缓刑 ,按
数罪并罚的规定执行刑罚,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如果在考验期内发现 缓刑 人具有收监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不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不接受监督等情形,也要撤销 缓刑 ,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执行的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内。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