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夫妻一方对他人债务承担

夫妻一方对他人债务承担

夫妻一方对他人债务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3-03 09:37:34 已帮助198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如何对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夫妻分割承担的只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还是要个人自己来承担。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