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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人是谁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人是谁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3-05 17:30:39
已帮助259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人是谁
对于夫妻一方死亡
第一继承人
是谁?这个问题,我国法律作出规定: 一方去世的,其
个人财产
作为遗产开始
继承
,如果没有
遗嘱
,按照
法定继承
,由
第一顺位
继承人
平均继承遗产,第一
顺位继承
人包括
被继承人
的配偶、父母、子女。
夫妻共同财产
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有关于
夫妻财产
的分割约定,按照约定确认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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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死亡房产继承人是谁
赵昊罡
问题:未领结婚证丈夫意外死亡,有男孩一个3岁。这样的母子是否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母亲没有继承权.孩子有继承权.如果需要可以和我们联系:13512564445
张滢钰
问题:我想咨询一下土地承包者死亡,现在征地了,但是死亡者的子女不在承包合同里,合同里有承包者的妈妈,姐姐,和姐姐家的孩子,那么谁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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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两人共同贷款,丈夫突然死亡,那么是妻子承担全部责任还是担保人承担责任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一方死亡的,如何继承其遗产,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死亡的,要想继承其遗产,首先要办理公证,然后凭借相关公证书,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等手续。如果有遗嘱的,一般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温馨提示】以上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想了解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相关的律师,我们会为您详细的解答。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一方死亡所留房产归谁
夫妻一方死亡房产一般归配偶,但如存在特殊情况,按以下方式继承。1、婚后住房,根据规定,不管登记人是夫妻谁,住房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一方死亡,需要办理继承一半产权手续。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2、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那一半产权。房子由一方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首先房子有一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剩余一半由配偶、父母、子女来继承,还必须要减去银行的贷款。《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遗产分割时的义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一方死亡房屋及丧葬费怎么分配
【法律意见】1、对于死亡抚恤金,其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由于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这一点可以明确。2、对于抚恤金的分配: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因此,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这里的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在具体分割上,由各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3、对于丧葬费:丧葬费本是亡者家属因安葬亡者而支出的费用,是实际支出的费用,应当是给实际支付人的,不存在继承的问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再婚夫妻一方死后财产怎么继承
夫妻一方死亡的,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从家庭财产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一方配偶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加上死亡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为死亡一方的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接着按照正常遗产继承方式来进行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吗
1、是的,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消除。2、在配偶一方自然死亡时,婚姻关系主体之一的生命已丧失,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当然也不可能保留死者婚姻关系的资格,婚姻关系自然消灭。3、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一方死亡能卖房吗
要看房子是不是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张向锋
问题:我买的房子不能过户,卖方一方出现意外死亡,夫妻离婚了,还有一方在,房子已经抵押到我名下,怎么处理?到期能直接过户给我妈
可向法院起诉卖方的继承人,要求配合办理过户。我们擅长处理房产买卖合同这类纠纷,成功办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要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张继伟
问题:你好,夫妻一方男方因车祸死亡,配偶能否领取遗属补助,配偶是女方年龄70岁,生活困难,无收入来源。
不能,可以要求死亡赔偿金
张继伟
问题:丈夫死了,前妻有一个孩子,现任妻子有两个孩子,房子咋分配继承
现任妻子,三个孩子以及死者的健在父母均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均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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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11-18 21:36:0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抚养权归属问题咨询?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11-18 23:30:29
你好,问题解决了吗?
问题:女方怀孕了打掉孩子男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四川严睿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11-18 13:58:26
目前江苏试点异地婚姻登记,可以直接询问民政局所需材料
问题:我们是外地的能不能在本地领结婚证啊都需要什么手续啊?
王朋律师
2024-11-18 17:31:01
如果数额比较大,给你生活造成了困难,可以追回
问题:未确认恋爱关系送的大额礼物可以要回吗?
钱威律师
2024-11-18 17:54:0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四年了前夫发现出轨不甘所要赔偿要去告还可以成立吗?
王朋律师
2024-11-18 17:35:52
除非女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因
问题:年幼的不到两周岁的孩子离婚时什么原因可以不判给女方?
包敬立律师
2024-11-17 21:13:53
赔偿主要就是流产费用及营养费用
问题:无意让女方怀孕流产要求赔偿?
杜强吉律师
2024-11-17 10:09:1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婚前彩礼买房,离婚时的分割?
钱威律师
2024-11-17 08:25:0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父母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
司天双律师
2024-11-17 18:30:16
可以走诉讼,寻找不判离婚的证据
问题:不想离婚怎么办呀啊?
王朋律师
2024-11-18 17:35:52
除非女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因
问题:年幼的不到两周岁的孩子离婚时什么原因可以不判给女方?
钱威律师
2024-11-18 21:36:0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抚养权归属问题咨询?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11-18 23: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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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朋律师
2024-11-18 17:31:01
如果数额比较大,给你生活造成了困难,可以追回
问题:未确认恋爱关系送的大额礼物可以要回吗?
钱威律师
2024-11-18 17:54:0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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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2024-11-17 21: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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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无意让女方怀孕流产要求赔偿?
钱威律师
2024-11-17 08:25:09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父母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
杜强吉律师
2024-11-17 10:09:1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
问题:婚前彩礼买房,离婚时的分割?
司天双律师
2024-11-17 18:30:16
可以走诉讼,寻找不判离婚的证据
问题:不想离婚怎么办呀啊?
四川严睿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11-18 13:58:26
目前江苏试点异地婚姻登记,可以直接询问民政局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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