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
责任人主观过错的程度不同,可能要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也就不同。根据我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发生给
受害人造成人身、
财产损害的,责任人首先要承担
赔偿受害
人损失的
民事责任,这种责任根据过错大小可以分为全部责任、
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机动车一般都有第三者责任保险,
发生交通事故后,在赔付问题上,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不足的部分由有责任的
机动车驾驶员支付;机动车驾驶员无支付能力的,由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支付(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该基金支付办法)。但如果是交通事故发生后
逃逸的,逃逸的
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我国《
刑法》第133条规定,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交通肇事罪的,责任人要承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刑事责任,但
交通肇事逃逸的,则要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责任,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承担七年以上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