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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延期审理程序

法庭延期审理程序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2-29 09:19:51 已帮助25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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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审理程序

1、法庭质证


证据的质证,应紧紧围绕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就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有时判断是比较困难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或综合全案情予以判断,确定其证据效力。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合法性,包括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方法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明力,亦称证据的证据力,是指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有无的证明程度的大小。


2、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司法鉴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2003年元月6日,最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该通知第二条明确了需鉴定的应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民事诉讼法》第72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对市、省级医学会己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当事人仍有权申请中华医学会或进行司法鉴定。因此,当事人或人民法院有权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 临床医学)鉴定。委员会并非唯一有资格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如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上海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皖南医学院等均有司法鉴定资格。


(2) 司法鉴定的内容。当事人或法院委托鉴定时,一般并不要求受托单位确认是否为医疗事故,而是要求判定医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或过错,以及医疗过失或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因此,应特别重视司法鉴定。


(3) 司法鉴定申请。申请鉴定是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非总是由患者提出,医院亦可提出,尤其是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己不利时。注意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交纳费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确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目前,法庭认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


(5)鉴定书内容的审查与质证。注意对鉴定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被鉴定人的姓名是否准确,委托鉴定事项是否与申请鉴定事项相符,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手段,鉴定过程的说明,是否有明确的鉴定结论,鉴定人及鉴定机构是否签名盖章。另外,审查鉴定书是否附有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资质证明材料。


(6)客观对待司法鉴定结论。司法(或法医学)鉴定并非总是不利于医院。如石家庄“左肾丢失案”。


3、诉讼证据的收集


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学理解释可以表述为,证据即证明与法律事实及有关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无论这“根据”是真是假,它都是证据;无论这“根据”是否被法庭采信,它还是证据。证据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但同时又称“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种定义是错误的,是相互矛盾的。


教科书、医学论著、学术文章等,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关于病历真实性的举证责任


在法庭上,患者和家属经常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真实性提出异议,这是其诉讼权利,但同时其亦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对于医院提交的病历资料,患方或代理人提出异议(认为该病历系伪造、修改的),但如果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将确定病历的证明力。


医疗机构通过对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可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有利于医院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医务人员的自身保护。从而达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更好的服务于患者。


患者在遭遇医疗事故后应该选择理性应对,而医院则需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对待答辩状,对相关的医疗过程及证据做好准备,更多问题可以咨询365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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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律师
2024-11-26 07:59:28
公证费的计算按照公证处的规定。徐州公证处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如下,根据2024年的最新规定: 证明证书、执照和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属实或者相符,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和译本与原本相符及其他相同证明 自然人每件收费120元; 法人及其他组织每件收费500元。 证明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 每件收费100元。 涉台公证书副本审查 每件收费30元; 邮寄费按实际支出另收:特快专递每件90元,平邮每件35元。 查询公证档案资料 每份公证卷宗收费20元。 公证书翻译 每件收费80元; 不包括公证书以外的其他资料翻译。 制作公证书副本 每份收费20元。 证明商事合同(协议)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4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标的额大小超额累退计费。 证明民事合同(协议)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等每件收费2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商事合同(协议)涉及财产关系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照证明商事合同(协议)的收费标准,并在收费金额基础上加收15%,最低收费1000元。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不涉及居民房产的根据受益额大小超额累退计费; 涉及居民房产的根据受益额大小累进计费,单套居民房产办理上述公证事项费用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 遗嘱公证 每件收费1000元; 包括录音、录像、遗嘱起草、刻录光盘、冲印照片等费用。
问题:公证费是如何计算的?
李兵律师
2024-11-26 07:59:28
公证费的计算按照公证处的规定。徐州公证处的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如下,根据2024年的最新规定: 证明证书、执照和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属实或者相符,证明文书的副本、影印本、节本和译本与原本相符及其他相同证明 自然人每件收费120元; 法人及其他组织每件收费500元。 证明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 每件收费100元。 涉台公证书副本审查 每件收费30元; 邮寄费按实际支出另收:特快专递每件90元,平邮每件35元。 查询公证档案资料 每份公证卷宗收费20元。 公证书翻译 每件收费80元; 不包括公证书以外的其他资料翻译。 制作公证书副本 每份收费20元。 证明商事合同(协议)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4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标的额大小超额累退计费。 证明民事合同(协议)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证明离婚、抚养、赡养、监护等每件收费200元; 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商事合同(协议)涉及财产关系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照证明商事合同(协议)的收费标准,并在收费金额基础上加收15%,最低收费1000元。 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不涉及居民房产的根据受益额大小超额累退计费; 涉及居民房产的根据受益额大小累进计费,单套居民房产办理上述公证事项费用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 遗嘱公证 每件收费1000元; 包括录音、录像、遗嘱起草、刻录光盘、冲印照片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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